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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作者: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来源: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黔轻职院〔2015〕83号)要求,为做好对院级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院级立项课题,具体请查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待结题课题一览表”(附件1)。

二、结题相关要求:

1、提交时间:2023年5月30日--31日,集中受理;

2、材料要求:

(1)《院级课题结题申请书》1式3份(附件2);

(2)项目成果1式2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3)结题材料装档案袋并贴“结题材料清单”(附件3);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如:专著、专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计算机软件、模型、视频等可展示成果(成果需附有“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4);

(4)研究成果必须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在显要位置标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

3、请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承诺及学院立项批复的文件要求提交以上结题材料,材料电子档一并打包发送至gzqykyc@163.com邮箱。

4、结题验收未通过者不予拨付课题资助经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并撤销立项: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2)研究成果质量低劣;

(3)与批准的课题名称和内容设计严重不符;

(4)未经批准延期,到期不申请结题验收的;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

5、该批待结题课题需在本次提交结题材料,如不能完成课题研究,请填写“院级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申请撤项,由二级部门报送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办理撤项手续。

其他相关事宜,可直接与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联系。

联系地址:合一楼435办公室

联系电话:88506065 联系人:梁叶 王帅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待结题课题一览表

附件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结题申请书

附件3:结题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4:院级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5:院级项目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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